关于年产4万(一期)吨莫来石质精密铸造型砂生产线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0-24 09:29 信息来源:靖州县水利局

湖南嘉顺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办理年产4万(一期)吨莫来石质精密铸造型砂生产线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湖南嘉顺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靖州县甘太工业园区,一期工程建设年产4万吨精密铸造型砂生产线。厂址地理位置:东经109°42′23.52″,北纬26°42′00.93″;水井位于厂内东北部,地理位置:东经109°43′25.90″,北纬26°42′16.38″。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水源水质达Ⅱ类标准,同意项目设计年取水量3.17万m3。水源选取符合我县水资源配置和管理要求,取水方案基本可行。取水口水源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区域周围的地下水质量现状总体状况较好,可达到用水的要求。

二、根据《年产4万(一期)吨莫来石质精密铸造型砂生产线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及专家审查意见,本项目不设入河排污口,厂内的生产、生活废水经厂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排入工业园污水管网,由工业园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渠水。

三、本项目取水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在3日内向我局报告,并及时修复。     

四、要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管理要求,做好取供水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计划用水,加强内部用水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取用水台账,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做好年度取水总结和取水计划申报等工作。

五、鉴于本项目已建成投产,你单位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验收资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六、你公司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供水管网系统管理水平,减少水管网漏失率;应做好取水水源水质、水量、水位动态监测工作,确保水质安全。

七、如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有较大变更,应重新办理取水许可相关手续。取水许可证有效期界满45日前,你公司应提出延续申请,按有关规定开展本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等工作,由我局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八、靖州县水利局负责你单位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请积极配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及时报送我局。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