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州县兴辉城南仕家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7-05 17:33 信息来源:靖州县水利局

怀化兴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审批〈靖州县兴辉城南仕家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水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申请》以及《靖州县兴辉城南仕家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要求,经研究,同意该《报告表》。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靖州县兴辉城南仕家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位于靖州县渠阳镇,新建路以东,靖州县一中新校区以南。项目区交通方便,地理位置优越。地理坐标为:东经 109°41′19.62″,北纬 26°33′57.34″。本项目拟占地354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580.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5090.79平方米 ,地下车库面积为25800.31平方米。建设的内容包括:二类住宅、商铺以及地下车库。其中临新建南路布置2F商业及公寓1栋,内院布置-1+17F塔式住宅8栋。住宅下面设计一层地下室,设有消防水池、水泵房、配电房及设备用房,其余的作为地下停车场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总投资55617万元。

本项目开挖土石方为2.04万m³,填方总量2.12万m³,借方0.08万m3,开挖的土石方回填至项目对面土地进行集中堆放,施工期间产生的临时堆土在绿化区集中进行堆放,并采取相应的临时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该项目的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建设单位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该报告表编制深度为初步设计深度,水土保持报告表设计水平年为2022年,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采用一级防治标准执行,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达到1.0,拦渣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达到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达到27%。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评价成果在后续设计中应予充分吸收、应用。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065hm2。水土流失预测总量为478.04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424.80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13.42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47.579万元,植物措施投资45.938万元,独立费用10.23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549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分阶段向我局报送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情况。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水土保持监测方法采用调查监测和定位监测结合的方法。每月向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监测记录1次。

(四) 所需砂、石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五)该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依法履行水土保持其他有关法定义务

(一)按规定依法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依法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