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靖州金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2-06 10:35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


怀靖环评〔2022〕09号

关于对靖州金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靖州金益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靖州金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靖州产业开发区甘太综合加工园,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2273.44m²,总建筑面积为24262.14m²,新建2栋1层钢结构厂房,1栋3层办公楼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拆解报废机动车10000辆,其中燃油大型车600辆,燃油中型车600辆,燃油小型车8600辆,新能源汽车200辆;年废钢铁收购15万吨,本项目不涉及清洗以及后续深加工等。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我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建筑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拆解区地面清洁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拆解区地面清洁废水经收集池+隔油池+气浮机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经污水管网进入靖州县工业集中区甘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渠水。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拆解过程产生的废气,包括废油液挥发废气、拆解粉尘、安全气囊引爆废气、制冷剂废气、废钢铁废气、危废暂存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项目废油液挥发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暂存废油液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引风管道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废油液挥发废气一并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钢铁废气经集尘罩+布袋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制冷剂废气采用专门的制冷剂回收装置对制冷剂进行回收,在收集过程中,仅在连接、储存过程中会有少量制冷剂通过管线、阀门等以无组织形式释放到环境空气中,泄漏出来的制冷剂量非常小,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很小;安全气囊废气经爆破自带收尘系统过滤,拆解粉尘通过及时清扫车间地面粉尘、加强车间通风处理。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采用废钢连续剪切生产线,为节能、环保、高效的全自动技术,未使用鳄鱼剪式剪切机等落后淘汰设备。噪声均在白天工作时段产生,夜间不产生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整体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适当的隔声设备如隔振垫、隔声屏障等治理措施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严格落实固废处置措施。项目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并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中拆解场地、贮存场地的地面应硬化并防渗漏,满足GB50037的防油渗地面要求。报废机动车存储场地的地面硬化并做防渗处理,并设置罩棚;拆解车间全封闭,地面做防渗处理,并设排气设施,加强通风和光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规范储存。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工程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能正式投入营运。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五、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执法部门对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实施环境监督管理。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