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棠镇中心卫生院项目批复

发布时间:2020-05-21 15:01 信息来源:靖州县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

靖环审〔2020〕02号

关于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甘棠镇中心卫生院业务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靖州县甘棠镇卫生院:

一、你单位呈报的《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甘棠镇中心卫生院业务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下:                              

二、项目概况:该项目拟建地点在靖州县甘棠镇汽车站对面,坐标为(E:109°68′27″,N:26°64′27″)。项目总投资546.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26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4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医院医院用楼、医疗设备配置、职工周转房、供水供电绿化工程以及配套的污水处理站等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可行,我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扬尘采取围挡遮拦并定期洒水,噪声采用合理布局设施摆放位置、选用低噪音设施、控制作业时间等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弃土送至甘太工业园用于土地平整。

(二)营运期环保管理措施:1、废水处理措施: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医疗废水采用“二级处理+(深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工艺进行处理,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进入甘棠镇集镇污水处理站处理。2、废气处理措施:污水处理站臭气采取通风换气、绿化吸附等措施。3、噪声处理措施:合理布局医院内设施摆放位置,采用吸声减震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弃物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外售,医疗废物经暂存场所收集,定期交有资质部门处置,污泥经收集消毒、自然干化后交有资质的部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乡镇垃圾暂存点,再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置。5、该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 0.29 t/a 、 氨氮 0.029t/a,属于生活源废水,无须通过排污权交易。但项目运营后必须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不得超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改变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六、我局执法部门负责对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督管理。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