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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靖州县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9-07 08:46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关于靖州县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8年8月31日在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贺敏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公共财政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6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长11.03%。公共财政总收入2383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9.79%,较上年下降2.08%;公共财政总支出234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7.85%,较上年下降2.38%。收支两抵,年终滚存结余4204万元。

2017年公共财政总收支较上年都下降2%以上,下降的原因是2017年我县一般债务的置换债券收入仅有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2055万元,较上年减少25176万元,下降92.45%。省级财政分配的一般债务置换债券收入是根据县级系统内政府存量债务余额和当年省级发行债券情况进行安排。截至2016年底,我县系统内尚未置换的政府存量一般债务余额剔除政策性不需置换的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贷款3000万元后,剩余2276万元债务余额几乎没有置换额度。因此省级在2017年不再安排我县置换存量债务额度,致使公共财政总收支较上年下降。

(一)收入完成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738万元,完成预算的98.08%,较上年增长1.25%。

2、上级补助收入192158万元,完成预算的118.29%,较上年增长6.49%;其中返还性收入451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7214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0433万元。

3、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5855万元,完成预算的114.89%,较上年下降56%。其中新增转贷地方政府债券13800万元,较上年增长56.82%;置换政府存量债务转贷债券2055万元,较上年下降92.45%。

4、上年结余3550万元。

(二)支出完成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8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7.19%,较上年增长9.13%;

2、上解支出为1141万元,完成预算的76.07%,较上年下降1.81%;

3、地方政府债券还本4085万元,完成预算的201.23%,较上年下降85.88%,其中到期债券还本2030万元,置换政府存量债务支出2055万元。

 (三)超收使用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总收入较预算超收21248万元,超收的主要项目是国家现代农业产业项目1000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增量3305万元、传统村落保护项目资金2100万元、置换政府存量债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2055万元以及社保提标补助等上级专项补助收入。主要用于弥补新增支出3305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明确到具体项目支出15888万元,置换政府存量债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205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8496万元,完成预算的51.97%。其中:本级收入完成3705万元,完成预算的30.43%,较上年下降78.97%;上级补助收入完成3664万元,完成预算的98.68%,较上年下降28.1%;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50万元(置换地方政府专项存量债务);上年结余461万元;调入资金16万元。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8490万元,完成预算的51.93%,较上年下降78.92%。其中:本级支出7811万元,完成预算的48.07%,较上年下降64.93%。上解支出29万元,完成预算的29%,较上年下降42%。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滚存结余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较上年有较大的下降,其主要原因是:一是在年初预算编制中预计交易17宗地。在预算执行中,全年国土局挂牌出让了9宗零星用地,工投公司项目中挂牌出让的工业用地没有结算,城投公司没有挂牌出让一宗地,致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为3076万元,严重影响了全年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二是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下降了28%,其主要原因是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在2016年末已经到期取消,上级补助收入减少1432万元;三是专项债务置换债券收入2017年为650万元,较上年减少172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的主要途径是:本级收入用于土地征迁补偿成本、污水处理运营经费等;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根据上级指标文件明确规定的移民后扶等具体项目和事项安排支出;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用于置换政府专项存量债务。

2017年,我们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对政府性基金收入进行管理,保证了政府性基金的安全,确保政府性基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合理。

三、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包含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6项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为34940万元,完成预算的92.72%,较上年增长2.49%,其中:保险费收入14629万元、利息收入24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8779万元、其他收入1265万元、转移收入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上年结余21077万元,社保基金全年实现总收入56016万元。社保基金全年实现总支出30699万元,完成预算的89.49%,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保险待遇支出29904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转移支出92万元、大病保险682万元、上解支出18万元。年末滚存结转结余25317万元。

四、部门决算情况

2017年纳入部门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共有141个。

收入完成情况:2017年我县部门决算收入205002万元,完成预算的95.66%,较上年增长8.28%,其中:财政拨款完成1689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完成574万元,事业收入完成22138万元,其他收入完成210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2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876万元。

支出完成情况:部门决算本年支出193926万元,完成预算的90.5%,较上年增长8.6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158337万元,项目支出完成35589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分配8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202万元。

部门决算没有完成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基金收入没有完成年初预算收入计划,部门预算中的基本建设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不能在预算年度内实现。二是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标在下半年下达,项目建设没有完成年度实施计划,支出指标没有全部完成。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三公”经费全年累计发生1674万元,完成预算的78.55%,较上年下降21.92%。其中:公务接待费为872万元,较上年下降9.7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维费802万元,较上年下降31.92%。

五、存在的困难和工作措施

1、存在的困难:一是全县经济规模总量小,主体税源不足,加之减税降费政策陆续出台,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二是各项上级转移支付采取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因我县在人口规模、地域面积等基本县情在全省占比小,因此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总量少;三是个别部门和单位预算法律意识不强,挤占、挪用专项项目资金,以及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列支现象仍然存在,预算执行约束力有待加强四是融资政策从紧,融资渠道单一,融资难度加大,财政运转压力不断增大。

2、工作措施:一是加强财源建设。依托“一区三园”的产业发展体系,充分发挥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和现代农业产业政策,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做大做强县域经济规模。二是认真对接政策。县直各部门积极专研上级关于武陵山片区、大湘西开发等政策,根据本县县情积极向上汇报,争取转移支付在政策上和额度上给我县予以支持,不断提高我县上级转移支付总量。三是严肃预算约束力。利用预算绩效评价、预决算公开等方式规范单位预算管理,提升预算执行法律意识。四是积极招商引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多渠道、最大化引进企业和资金投入我县的经济发展和市政建设,减少财政运转压力。

2017年,面对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融资政策从严从紧、刚性需求急速上升引发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困难局面,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努力增收节支,加大向上争资争项力度,严格合理安排支出,有力地保障了县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强化责任,有效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增收4624万元,税占比为82.49%,较上年上升4.12个百分点;同时新增债券收入增收3300万元,有力缓解了我县的支出压力。在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项目到期的情况下,争取到了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和省级部门对县庆的支持项目,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增收11716万元,进一步促进我县产业发展和完善民生实事建设,保障全县各项事业社会稳步健康向前发展。二是突出重点,全力保民生促发展。按照年初预算编制的“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原则,积极服务于县庆攻坚和扶贫攻坚。全年直接投入社保、教育、环保、住房保障等九项重点民生支出为近18亿元,占总支出的77.69%。同时整合资金近2.4亿元投入扶贫专项工作,贯彻落实扶贫工作的九大工程和七大政策,确保扶贫攻坚顺利推进,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规范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理财。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全面开展财政预决算公开,加大“三公”经费管理力度,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增长。进一步宣传预算绩效理念,对全县所有预算单位进行了整体绩效评价,同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将评价结论作为预算编制参考依据。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和投资评审力度,实行阳光采购程序,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

六、关于同级审计问题说明

2017年7月,县审计局在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县本级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报告。其年度财政审计工作报告符合实际情况,我们已认真进行了研究和落实整改。今后我们将结合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关于预算编制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提高预算编制准确率问题。在2017年和2018年编制年初预算时,将本级预算收入和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收入纳入预算编制,同时将预算执行中已到位的上级专项补助,在调整预算时纳入预算调整。但是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变化大,编制预算只将经常性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编制,导致决算数与预算数有一定差异。今后将进一步科学测算,争取将预算编制准确率提高到85%以上。

2、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在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中,我们根据2015年全年和2016年1-8月政府采购情况,督促各预算部门认真分析本部门下年度的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将本部门政府采购计划纳入部门预算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为1281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了3523万元。

(二)关于预算收入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应缴未缴预算收入问题。2016年末应缴国库预算收入4131.06万元不能及时缴入国库。在2017年1-6月份,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各项资金进行了清理并全部缴入国库。

2、关于国有土地出让实现的净收益低问题。因我县出让的土地大都是城市中心区和城郊区等地理位置比较好的土地,土地上的房屋和附着物非常多,造成土地拆迁补偿和土地规划等成本相对较高,致使土地出让实现的净收益低。今后,我们将积极探索科学经营土地经营的方法,逐步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增加可用财力。

(三)关于财政支出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超预算列支问题。从机动金列支的大部分支出,都是县政府和县委研究决定的扶贫攻坚工作经费、信访维稳工作、安全生产等相关新增事项支出。2017年,我们规范了支出核算范围,对该项资金支出控制在预算数之内。

2、关于预备费支出欠规范问题。2016年预备费支出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进行了安排,除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支出外,还安排了维稳纠纷、精神病人救治和乡村道路维修等难以预见的支出。2017年,我们进一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安排预备费支出用于洪灾期间的生活救助、洪灾基础设施恢复建设、突发性疾病、重大信访维稳等专项工作。

(四)关于民生配套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应配套未配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资金问题。

由于本级财力有限,不能够一次性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配套到位,我们将逐步提高配套金额,逐年配套到位。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配套资金1300万元,在调整预算方案中将再调增380万元,共计安排配套资金1680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680万元,保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资金收支平衡。

(五)关于财政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说明和整改情况

1、关于实拨资金量大,实有资金账户较多问题。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级相关文件精神,逐步实现预算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一是2017年12月底,我们实施了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减化拨款环节,提升资金运转;二是计划在业务股室增设零余额账户,需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过业务股室零余额直接支付给企业;三是规范临时机构账户设立,县直临时机构参照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四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清理财政专户,保留必要的专项资金专户,撤销不必要的财政专户,现在财政设立的财政专户共计7个。

2、关于借出资金长期未清理归还问题。因县级财政全年可用财力非常有限,在保证“三保”基本支出和促发展后,几乎没有财力用来消化历年来的预拨经费和暂付款。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本应从土地经营以及融资平台等渠道筹资,但因房地产业下滑、融资政策收紧等各种原因筹集不到资金。为了完成上级建设任务和本县的经济发展,只能由财政垫资,待融资到位后再逐步归还财政。我们正建立和完善往来款定期清理机制,认真清理本级财政往来款,依法督促借款单位履行还款责任,逐步压缩财政往来款规模。今年制定了对外借款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清理暂存和暂付款,年内计划消化预算内历年借出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性经费2032.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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