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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县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8 08:31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

---2016年3月26日在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 贺敏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请予审议。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市财政工作的要求,以全口径预算为纲领,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保障工资、运转和民生支出,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产业发展;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效益。

    二、编制原则

   全口径预算原则;综合预算原则;零基预算原则;绩效预算原则。

    三、收支编制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入编制

    部门预算收入包括公共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其他收入。各单位根据上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增减因素,按类别逐项测算编制收入计划。

    2016年全县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共计157个,部门预算总收入计划安排179845万元,较上年159295万元增加20550万元,增长12.9%。其中:

    1、经费拨款为84021万元;

2、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为5535万元;

3、政府性基金拨款为11017万元;

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为18476万元;

5、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为5399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补助收入45710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8282万元;

    6、其他收入6804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编制

     全县部门预算支出计划为179845万元,较上年159295万元增加20550万元,增长12.9%。部门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其他支出三大类。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6年基本支出为89450万元,较上年75506万元增加13944万元,增长18.4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92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9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83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单位项目工作是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的需要,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及本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的专项工作任务。项目支出预算是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区别于基本支出的专项支出计划。2016年项目支出为89945万元,较上年83055万元增加6890万元,增长8.3%。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7437万元、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753万元、基本建设支出3118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78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102 万元、债务利息支出2798万元、其他支出4192万元。

    3、其他支出为450万元,较上年734万元减少284 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415万元、上缴上级政府统筹支出34万元。

    4、涉改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截至目前,涉改单位的领导岗位人员已经全部到位,但工作人员的调整尚未全部到位;同时各涉改单位的资产移交和职能划分工作还没全部完成。因此,涉改单位的部门预算按照编委“三定”方案的基本框架进行编制。根据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涉改单位的各项工作经费按时间进度和工作实施进度予以拨付。在人员和各项工作移交全部到位后,按照调整后的实际情况再做最终调整。

(三)“三公”经费预算编制

目前我县县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正在制定过程中,本次部门预算编制中的 “三公”经费预算是单位根据2015年实际支出情况预计2016年度预算数,全年预算数为28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16万元。

四、严格部门预算执行

部门预算是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部门监督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规范,是预算单位组织本单位全年财务收支活动的法律依据。财政部门遵照新《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按照部门预算计划监督单位全年的财务收支活动,并进行绩效评价。

一是限额控制“三公”经费。在全县“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出台后,要求预算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公”经费限额标准重新调整单位支出项目,全年支出严格按照调整后的预算计划执行。因特殊情况需增加支出,必须向县纪委和财政局提出预算调整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增加支出。未经审批自行增加支出的,将相应核减下年度公用经费预算额度。

二是严控津补贴发放。对个人和家庭的各项补助、津贴和奖金,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文件规定和县级责任制考核要求,报县纪委和财政局审核后方可发放,严禁超标超范围发放补助和奖金。

三是其他预算支出按新《预算法》和相关财经制度执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完善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将有限的财力用在保工资、保运转和保民生等基本支出。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新《预算法》要求和全面深化改革,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刻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强化顶层设计、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为确保实现全年预算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2016年部门预算计划表

 

 

 

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本年预算

项    目

本年预算

项    目

本年预算

一、公共财政拨款

89,55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966

一、基本支出

89,450

 经费拨款

84,021

二、国防支出

210

 工资福利支出

41,929

 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5,535

三、公共安全支出

7,826

 商品和服务支出

29,688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302

四、教育支出

32,31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833

 专项收入

1,272

五、科学技术支出

27

二、项目支出

89,945

 罚没收入

1,158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351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7,437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0,314

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8,753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912

八、医疗卫生支出

15,189

基本建设支出

31,185

其他收入

891

九、节能环保支出

1,586

其他资本性支出

2,478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11,017

十、城乡社区支出

21,148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102

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18,476

十一、农林水支出

24,690

 债务利息支出

2,798

 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14,306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5,210

 其他支出

4,192

 服务性收费收入

1,428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2,562

三、其他支出

450

 其他收入

2,742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061

 上缴上级支出

 

四、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53,992

十五、金融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

415

      公共财政补助

45,710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1,465

 上缴政府统筹支出

35

      政府性基金补助

8,282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六、其他收入

6,804

十九、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270

 

 

 

 

二十、其他支出

4,654

 

 

 

 

二十一、转移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79,845

本年支出合计

179,845

本年支出合计

179,845

七、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179,845

支出总计

179,845

支出总计

179,845

 

2016年“三公”经 费 预 算 公 开 表

单位:万元

主管股室

三公经费预算数

小计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因公出国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合计

2,672.75

1,290.30

 

1,382.45

 

行政政法股

1,322.50

578.40

 

744.10

 

经建股

303.85

155.50

 

148.35

 

农业股

370.90

192.40

 

178.50

 

企业股

55.00

32.50

 

22.50

 

教科文股

102.00

64.80

 

37.20

 

综合计划股

55.50

34.50

 

21.00

 

社保股

204.20

100.80

 

103.40

 

外经科

78.80

31.40

 

47.40

 

乡财局

180.00

100.00

 

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