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关于支持全县电商和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靖政办发〔2021〕9号
JZDR-2021-0100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关于支持全县电商和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关于支持全县电商和
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若干措施
为全面提升我县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9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规定>的通知》(怀政发〔201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产业集聚发展
1.支持引进电商物流企业总部。对在我县设立的企业总部、区域性总部,建设区域营运中心、物流中心、结算中心及研发中心的国内知名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年交易额达到1亿元的,每年按照地方税收县级部分的50%给予奖励。
2.支持打造电商物流基地。加快推进我县电商冷链仓储物流园建设,打造集电商、快递、物流、仓储等为一体的智能化、信息化综合物流体系。引导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融合发展,鼓励电商、物流企业入驻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对新入驻的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实施三年培育发展期,免收办公区域租金。
3.支持打造电商物流示范企业。对荣获国家级、省级电商、快递物流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10万元、5万元。
二、支持市场主体培育
4.支持通过电商形式销售我县本地产品。其中农产品年交易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专业合作社,按该年度网络零售额的0.5%给予奖励;工业品年交易额达到100万元(含)、300万元(含)、500万元(含)、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分别按该年度网络零售额的1%、1.2%、1.5%、2%给予奖励。
5.支持电商品牌打造。支持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与电商知名品牌,对新认定的全县范围内的网货大品类“拳头”产品,按照3万元/个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电商企业销售本地产品或经认定的品牌商品,年总销售单数超过1万单,可享受1元/单的营销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6.支持建立县内O2O线下体验店。对在县内建立的电商O2O线下体验店,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200平方米、500平方米,经验收合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5万元、20万元。
7.支持直播电商发展。为我县园区企业年带货量超50万元、100万以上的电商主播或直播团队,分别每年给予奖励3万元、6万元。
8.支持农村电商发展。支持乡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营,对月平均代买代卖、公共服务、物流快递收发次数超过60笔,且总金额超过5万元的乡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每年补助5000元。
9.支持培育跨境电商。鼓励靖品出海,传统企业转型利用跨境电商拓展国际市场。对当年跨境电商出口总额达到2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10.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电商、快递物流企业通过仓单质押、动产抵押、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对从金融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获得融资的电商、快递物流企业,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按当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依据银行结算单给予不超过50%的贴息,每家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5万元。
三、支持配套体系建设
11.支持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对新建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仓储、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电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0万元以上、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12.支持物流仓储分拣建设。对新建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且为本县10家及以上电商企业开展仓储配送或快递分拣服务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3万元。
13.支持电商、快递物流企业降低成本。对从靖州年发出快件100万件以上的快递物流企业,给予每年10万元的奖励; 对于年在线交易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年实际发生快递物流费用达100万元以上,且在靖州发货的电商企业,按实际发生的快递物流费用的10%给予资金奖补,单个企业年资金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支持人才引进和培养
14.支持校企合作。县职业教育总校与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开展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培训,加快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将电商与快递物流从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范围,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5.支持人才培训。经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组织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培训的单位(每场达50人次以上),对其场租费、专家费和资料费给予50%的补助,单次培训活动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
16.支持人才引进。对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引进高级人才,签订1年以上服务合同、年薪达10万元以上的,每年按年薪的10%给予企业补助,按5000元/年给予有住房需求的高级人才住房租金补贴,以上补助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对子女有就学需求的,由教育部门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情况给予倾斜。
五、其它
17.本措施适用于在靖州县登记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项目同类资金不得重复支持。本措施由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18.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