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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县城乡发展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9 13:44 信息来源:靖州县城乡发展事务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靖州县城乡发展事务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特制定公开选调方案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管理九级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本县内乡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并符合相关选调规定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团结协作能力强,事业心、责任心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业务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45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6、服务年限期满,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未经组织认定的;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2021年7月19日至7月23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靖州县城乡发展事务中心办公室(政务中心506室),咨询电话0745-8251883。

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须持:①单位证明(内容包括参加工作时间、历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最低服务年限或无最低服务年限等情况加盖单位公章);②在编在岗证明(加盖编制部门公章);③本人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等资料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靖州县城乡发展事务中心对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选调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才能开考。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考核最低比例的,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

考试分面试和考核,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占50%、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1、面试。有效报名人数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末位面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考核。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体检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

(五)公示。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靖州县城乡发展事务中心具体实施。选调工作全程在县纪委监委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45-8221313。

2、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次选调政策由靖州县城乡发展事务中心解释。

附件:靖州县城乡发展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乡发展事务中心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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