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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县禁毒办专职禁毒社工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6 11:27 信息来源:靖州县禁毒委会办公室

因禁毒工作需要,县禁毒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录用后派遣到乡镇禁毒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专职禁毒社工,招聘人数5人(因工作需要限男性)。学历要求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录用后分别派遣到渠阳便民服务中心、江东便民服务中心、飞山便民服务中心、坳上镇、新厂镇5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专门从事禁毒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要求资格、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具有开拓能力,能够吃苦耐劳,适应经常性加班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联系方式

(一)递交简历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8日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靖州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局侦查中心1楼),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13787501364 ;

(二)简历筛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素质要求,对递交的简历进行筛查,通过简历筛查者通知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均另行通知。

(三)笔试要求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比例不低于3:1,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招聘单位报上级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2、各岗位均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100分):笔试内容为禁毒基础知识(70分)、电脑实操(30分)。笔试后,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阶段,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100分):面试人员按照面试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招聘单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名额在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现场测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聘用及待遇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与靖州县政兴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的薪酬实行“月薪2000元+四险+年终绩效奖”的模式,其中“四险”是指按照《劳动法》规定的由单位缴纳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聘用单位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全年绩效奖金3600元/人,县禁毒办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奖金,试用期2个月,聘期为2年,到期后可续聘。

靖州县禁毒委会办公室    靖州县政兴劳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