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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6 11:00 信息来源:怀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日前,在组织对全市政府网站例行监测检查工作中,发现部分县市区门户网站及个别市直部门网站存在着未按要求全部设置或规范设置必建栏目、未提供办事服务入口或入口无法打开、在自主采编发布的新闻报道中出现严重错别字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暴露出一些单位对政府网站工作重视不够,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特别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上不深入不务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政府网站规范、安全、有效运行,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重要性

政府网站作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一个重要阵地,发挥着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和政务服务总门户作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四个意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加强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办好管好用好政府网站摆在服务人民群众、提高治理能力、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高度,认真落实《指引》要求的系统性、规范性建站标准,不断完善运维机制,加强监管考核,提升网站管理水平,实现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发展。

二、全面落实《指引》规范化建设要求

(一)严格政府网站开设管理。按照“一县一门户”网站开设要求和集约化建设原则,我市纳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单位共61家(含1个市政府门户网站、13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47个市直部门政府网站),其它未纳入普查的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开设政府网站必须按相关要求报批和备案。逐步推进全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力争在2020年底完成“一市一平台”建设目标。已建成的政府网站要严格落实《指引》标准要求,规范网站名称、域名、徽标、内外部链接、网页设计等,确保合规达标。

(二)规范临时下线流程。政府门户网站一般不得关停,网站改版升级应在确保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因备案变更、域名更换等原因需要临时下线的,由主办单位按相关规定程序提出申请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临时下线。同时按要求在网站悬挂临时下线公告。临时下线每年不得超过1次,下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三)全面实现网站功能。政府网站功能主要包括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政府门户网站和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部门网站还要提供办事服务功能。一是信息发布要及时。做到准确、真实、高效、权威,便于公众使用。对信息数据无力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及时进行优化调整。二是解读回应要规范。在发布重要政策文件时,应发布由文件制发部门、牵头或起草部门提供的解读材料。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热点问题和网络谣言,要按程序及时发布和回应。三是办事服务要方便。要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集中提供在线服务。特别是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标准要求,及时认真落实到位。四是互动交流要便捷。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为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提供平台支撑。在政民互动回复时,不得出现“此帖不属我单位答复”、“请电话咨询”等。对于不属本单位答复的帖子,要及时联系管理员,将帖子转移至相应部门办理。

(四)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政府网站禁止使用境外机构提供的物理服务器和虚拟主机,优先采购通过安全审查的网络产品和服务。要部署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应对病毒感染、恶意攻击、网页篡改和漏洞利用等风险,保障网站安全运行。网站前台发布页面和后台管理系统应分别部署在不同的主机环境中,并设置严格的访问控制策略,防止后台管理系统暴露在互联网中。

三、建立健全常态化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运行维护机制。严格按照《指引》要求,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专人负责制度、值班读网制度、资源管理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网络安全制度、网站预警响应制度、年报制度等,严格各项工作流程。建立政府网站间协同联动机制和政务舆情回应协同机制,畅通沟通协同渠道。根据《网络安全法》要求,尽快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二)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定期开展的全国、全省政府网站普查通知要求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合格网站的相关标准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要通过专业监测软件,定期对全市监管网站进行全面监测,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督促问题网站进行及时整改,确保全市政府网站整体达标。坚决杜绝站点无法访问、网站栏目不更新、严重错误、互动回应差等问题出现。

(三)严格落实内容审查机制。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内容发布“三审制”,重大信息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要加强经常性自查自检,检查栏目设置是否合理、信息更新是否及时、网站链接是否有效、文字内容是否有误、附件是否均可下载等,形成日常监测和动态纠错机制,防止网站出现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切实提高网站可用性、信息及时性和内容准确性。

四、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工作的领导

(一)严格落实网站管理责任制。根据《指引》规定,市、县级政府办公室分别承担市、县级政府网站的管理职责,负责推进市、县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人员培训等工作。市、县级政府网站由市、县级政府办公室主办、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承办,市政府部门网站由部门办公室主办,各主办单位承担网站的建设规划、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具体落实主办单位相关要求,承担网站技术平台建设维护、安全防护以及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网站栏目设计、信息更新、互动回应和内容保障等工作,建立网站日常巡查工作机制,防止工作推诿扯皮,切实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对政府网站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解决到位。要按照网站建设“谁主办、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网站信息“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网站运管责任和网站内容保障责任。

(二)加强人员配备和学习教育。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要把学习贯彻《指引》作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对政府网站工作人员的配备培养,选择专业对口、具有强烈责任心的党员干部从事政府网站工作。要积极组织政府网站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学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网站管理专业技能。

(三)切实保障政府网站经费投入。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要正确处理政府网站工作投入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关系,统筹考虑并科学核定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经费需求,把政府网站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要健全完善政府网站经费使用管理规范,实行专款专用。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部门网站工作需要,每年安排一定工作经费,保障网站安全运维。

(四)加强督查考核问责。要建立完善政府网站考评办法,加强政府网站考核评价工作。要加大对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督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巡查抽检,抽查比例不得低于30%,每次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检查情况。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通报并约谈有关责任人。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经常性地开展网站自查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坚决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